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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海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课程缓考的暂行规定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894    更新时间:2016/3/1         ★★★★

厦门东海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课程缓考的暂行规定

 

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组织工作,现对学生缓考做如下规定:

一、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或补考,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补考,视为旷考。

二、学生患重病、急性病、孕期、哺乳期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须提前一天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向学院或校外学习中心提出缓考申请,填写缓考申请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

三、学生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一般情况不予准假,除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持单位证明,提出缓考申请,经核实、批准后方可缓考。

四、缓考不及格的学生,等同于补考不及格、只能在毕业前补考一次。

五、缓考随补考同时进行,若缓考学生在补考时仍不参加考试,只能在毕业前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不允许毕业,按结业处理。

六、凡未履行申请缓考手续或申请缓考而未经批准,擅自缺考的学生按旷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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